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无证房是不是违建?征收时真的没有补偿吗?

2023-08-17 14:08:32 来源:北京楹庭律师事务所


(资料图片)

有很多人担心自己的无证房在征收时被认定为违法建筑,拿不到补偿。而在实际中也经常会发生征收方将无证房一刀切式地认定为违法建筑,从下达违法建筑限期拆除通知书后遇到拆除的情况。所以很多的人担心自己的无证房、证件不齐房被认定为违建。

在拆迁过程中,根据《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条例》第24条规定,对认定为合法建筑和未超过批准期限的临时建筑应当予以补偿。

第二十四条 市、县级人民政府及其有关部门应当依法加强对建设活动的监督管理,对违反城乡规划进行建设的,依法予以处理。市、县级人民政府作出房屋征收决定前,应当组织有关部门依法对征收范围内未经登记的建筑进行调查、认定和处理。对认定为合法建筑和未超过批准期限的临时建筑的,应当给予补偿;对认定为违法建筑和超过批准期限的临时建筑的,不予补偿。

对于无证房、少证房还是要予以区别对待,要结合房屋的建成时间、建造时的法律规定和立法情况,以及无证的原因等具体情况进行具体分析,才能给无证房、少证房一个公平的对待,给房屋的产权人公平的补偿。

由于历史原因造成的无证或者证件不齐的情况,房屋作为居住、生产、生活的必要财产,具有长期存在的属性。在拆迁过程中会发生世代相传的祖房面临拆迁的情况。这些房屋建造时并没有法律法规进行规范,或者当时并不要求办理相关证件。住了很多年,现在面临拆迁时,征收方却让这些产权人拿出各种证件。显然是不现实,也是不公平的。

对于一些企业,虽然他们的建成时间比较短,但是由于当时的招商引资和发展需要,在现场时获得了行政机关的各项承诺,允许企业进行先建后批。根据《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条例》、《城乡规划法》、《土地管理法》、《土地管理法实施条例》等法律也规定了应当给予被征收人合法合理的补偿。

优化法治化营商环境,要求遵循信赖利益保护原则。行政相对人基于对公权力的信任而作出一定行为,该行为所产生的正当利益应予保护,行政机关不得随意作出不利处分。针对招商引资、重点项目等所涉及的对涉案企业进行不利处分或者减损企业利益的行政行为,应当结合具体事实及相关法律规定综合审查判断,对各类市场主体予以平等保护,以促进法治化营商环境建设。

《优化营商环境条例》第三十一条地方各级人民政府及其有关部门应当履行向市场主体依法作出的政策承诺以及依法订立的各类合同,不得以行政区划调整、政府换届、机构或者职能调整以及相关责任人更替等为由违约毁约。因国家利益、社会公共利益需要改变政策承诺、合同约定的,应当依照法定权限和程序进行,并依法对市场主体因此受到的损失予以补偿。

根据我国相关法律规定,被征收人可以在收到征收决定、征收补偿决定等具体行政行为的60日内提起行政复议,6个月内提起行政诉讼。如果房子被强拆,要在知道强拆之日的6个月内提起诉讼。北京楹庭律师事务所案件分析部,遇到疑难案件可免费分析。如果您没有与该主管部门协商好补偿条件,可以咨询征地拆迁专业律师,或者请律师介入,用专业的法律知识与主管部门协商谈判,争取获得公平、满意的补偿。

本法律知识并不代表其法律建议,如遇同类问题应当具体分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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